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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设计师
一般规定

4.1.1 系统施工可划分为进场检验、系统安装、系统调试和系统验收四个子分部工程,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。4.1.2 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计划,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查制度,并应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C填写记录。4.1.3 施工应按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。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。4.1.4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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